朔州市气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朔州市气象局管辖全市6个县(市、区)局,其中朔城区气象局和右玉县气象局为国家基本站,其余四个县(区)局为一般站。市局机关设有4个管理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全市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5人。
一、行政管理科室四个
1、 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职能: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内外各项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有关会议的组织、记录;负责督办、催办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落实;起草全市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制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草拟综合性文件,审核拟发文稿;公文和来电的处理;负责本单位的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来人接待和印章、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目标任务及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2、科技业务科
职能:组织协调全市基本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气象预报和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负责组织、执行、实施各种业务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气候资料、农气资料的审核、管理,负责所属台站新建、迁移的考察、报告工作。
3、计划财务科(审计室)
职能:负责编制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事业发展计划,编报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并监督实施;积极发展地方气象事业,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气象事业费,地方气象事业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并负责监督执行;负责划拨本局所属单位的经费;按上级要求完成本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报表的汇总、上报;贯彻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各项资金开支标准;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项资金内部审计工作。
4、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职能: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人员编制、科级职数设置,人事档案的管理;承办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人员录用调配、离退休办理等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查、评审和报批;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及时统计报送人事、劳资报表,做好人力资源信息库的维护工作;做好职工培训、精神文明及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四个
1、朔州市气象台
职能:承担短时天气、临近天气预报预警,中期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联防以及天气预报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承担人影作业条件分析预报和雷电短时预警预报,进行短期气候预测和农气生态情报预报;为当地党委和政府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气象灾害,为气候资源开发、重点工程、重大活动提供综合决策气象服务,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下级台站和本级灾情、雨情、墒情等情报并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灾情应急处置及相关服务工作;积极进行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开发与研究;承担公众气象信息服务,加强与媒体联系和合作,及时发布公众气象信息和实况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搞好公众气象服务发言,组织新闻发布活动,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信息;承担全局气象通信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及技术开发,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朔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朔州市防雷监测站)
职能:组织实施本单位科技服务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用户和市场需求对气象服务的领域、内容、时效、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分析,积极承揽气象科技服务业务;努力探索和不断开拓新的气象科技服务领域,扩展服务市场。承担当地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承担防雷装置检测资料的处理和建档工作;承担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雷电事故报告、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承担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雷电防护技术咨询与服务;负责组织防雷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归口管理省科技服务中心和省雷电防护监测中心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科技服务创收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
3、朔州市专业气象台
职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台的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根据当地实际需要承担本市范围内各类专业预报制作工作;利用上级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并积极进行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开发,拓展专业气象服务领域;负责气象服务终端用户的维持和发展工作;负责本局农网信息服务工作;负责电视气象节目制作的有关工作和“121”信息答询电话等信息服务;负责一定范围内的专业专项有偿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朔州市气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办公楼、家属宿舍楼水、电、暖和局机关电话收缴费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楼、家属院门房的管理;负责市级单位的房改工作;负责气象科技园区和家属院的小型基建建设、环境建设、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等工作;负责本局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性的公益劳动;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车辆管理和食堂管理;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方气象事业单位二个
1、朔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职能:负责制定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市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区)高炮增雨防雹工作;负责全市防雹增雨弹的购置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提高人工增雨防雹的作业水平;完成市政府和人工影响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朔州市防雷监测站
职能:朔州市防雷检测站是经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由朔州市气象局管理。在朔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加挂该机构的牌子。负责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赋予的职责;负责管理本市的防雷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山西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和当地相关配套政策的执行。